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宣传 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2年9月2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2022年9月2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通过以来,面向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示范户、农安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持续加强新农安法宣传贯彻,营造全社会守法护法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自己学、跟进学。要普法必须要自己学深学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及时跟进学习掌握新制度新要求新规定。10月25日,支队开展第十期法律讲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线上学习农业农村部农安监管司解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2月15日,支队开展全市第二届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湖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赵朝东副局长受邀为全市110名农业执法人员讲解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亮点和如何做好与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工作的衔接等内容。

二是组织重点对象结对学、重点学。根据学法用法示范户、农安村级协管员直接接触农产品生产经营对象的特点,加强对其培训指导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9月21日,支队召开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中期考核暨业务培训会,把宣传学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为重点培训内容;11月21日,支队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点军区)授牌“结对子”暨培训会,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向58名学法用法示范户宣讲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时还结合渔政巡护员、农技特聘员推进农安村级协管员改革,将城区农安协管员改革作为宣贯工作重要抓手。


三是组织市场主体直接学、针对学。根据各大队辖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及时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新农安法进乡村、进基地、进农户,积极在城区开展市场主体培训活动,把教育提醒和指导服务工作做在前面,引导生产者规范用药,经营者诚信自律,全面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接下来还要进一步面向监管执法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主体、公众消费群体等,通过标语横幅、短视频、“明白纸”等多种模式,持续加强新农安法宣传贯彻。同时坚持以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全面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执法支队 王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