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完成情况的公告 (2026年第16号)

在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6年总局监督抽检计划中,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峰绿茶(抽样单编号为GZJ26420000486832690)检验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峰绿茶进行了监督抽检,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6年4月15日。经检验,该批次产品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6年7月1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将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 SP202606613)送达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查找不合格原因,迅速整改落实。

二、原因排查、风险控制及整改情况

(一)原因排查。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原因排查,分析导致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有:1.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不到位,当事人仅从事精制茶加工,收购毛茶原料时未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缺乏检验设备,当事人对收购的毛茶开展了农残快检,但未能对吡虫啉指标进行检测,出厂检验仅要求对净含量、水分和碎茶率进行检验,也未能检测吡虫啉指标;3.第三方检测频次较低,由于自身缺乏检验手段,应增加送检频次,但考虑到经营成本等问题,每年仅按照最低要求对成品茶叶进行送检,导致农残超标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6年7月1日,执法人员对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销售该批次产品。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现场提供了该批次茶叶的生产记录,证明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262.5kg,除抽检1.2kg外未销售。由于产品未销售,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未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三)具体整改措施。五峰春语茶业有限公司对生产经营的该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风险控制及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封,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二是加强原料收购管控,1.与供货商签订《毛茶质量安全供货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原料安全。2.强化检测和监督,增加原料入厂前的检验批次,对原料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把关,确保每批原料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三是加大抽检送检比例,对库存茶进行全覆盖快检,对相邻批次产品的吡虫啉开展检测,同时严格把控后续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组织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划分,对失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整改复查情况。2026年7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以上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整改达标。

三、依法查处情况

2026年7月14日,我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产品中吡虫啉超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绿茶262.5kg;2.没收违法所得2.4元;3.罚款10000元。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本文转载自: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