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7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41家单位申报的鸡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二联活疫苗(La Sota+LDT3-A株)等11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南昌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活疫苗(NNA株)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187.ceb

附件2:说明书和标签.doc

附件3:附件3.doc

农业农村部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