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7月11日,省农业农村厅在秭归县召开了全省乡村治理暨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会议。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志勇出席会议并做主题报告,副厅级领导李胜强主持会议。会上,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全国有关会议精神,宜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京代表宜昌市作了致辞, 秭归县、大冶市等5个县市区作了典型发言,秭归县介绍了通过开展“幸福村落”建设,以村落自治破解乡村治理难题的典型经验,与会人员参观了秭归县乡村治理现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宜昌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京在大会上致辞,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近年来,宜昌市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大胆探索,秭归县推出了“幸福村落”创建试点、夷陵区推出了“党员公约”党建引领模式、五峰县推出了“村民诚信档案”建设等新治理模式,持之以恒正人心、淳民风、提素质、聚合力,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和民主政治建设,探索出一条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推进乡村自治的新路。始终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农收费减免和支农资金使用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涉农乱收费、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行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会上,陈志勇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他指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沉,创新自治模式;坚持法治保障,强化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坚持德治保障,推动落实移风易俗;坚持发展乡村经济,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李胜强作总结讲话。对全省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布置安排;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通报了“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对下一步分类处置工作作了再动员、再强化。同时,对加强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